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874191 证券简称:华益泰康 主办券商:国联民生承销保荐
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科技大道海口国科中心 D 栋 6 层华益泰康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诸弘刚
6.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曾梦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11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含信息对公司 2025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给予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5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编制了《华益泰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依据充分、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客观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经营计划与发展战略,围绕研发创新、市场拓展、产能建设、降本增效等目标编制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预算报告仅为经营预测,不构成盈利承诺。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以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数
据为基础,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环境编制,编制依据充分、基本假设合理,遵循稳健谨慎原则,预算内容与公司 2026 年度经营计划、业务拓展目标相匹配,预算方案具备可行性与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与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同意上述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韦飞俊、田曙光、宗成利、尹佳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地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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