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7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874192 证券简称:广识电气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广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3 月 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3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3 月 3 日,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件。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广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江苏富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被告是挂牌公司的合作方。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3 年 6 月 7 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合同合计
金额 1730000 元。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照《产品销售合同》,原告共计发货金额为 1730000 元,已为被告开具发票 1730000 元(按照合同金额开票)。
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以及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给付货款 1580000 元及违约金 2128260 元,合计 3708260 元; 2、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因诉讼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无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对公司经营方面暂无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无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目前,公司已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已收集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受理案件通知书。
江苏广识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3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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