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2
关于深圳市信展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深圳市信展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拟申
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以及
《深圳市信展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 现就本期辅
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民生证券与辅导对象签订的《辅导协议》,民生证券组
成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本辅导期内,辅导小组由王启超、张
扬、李海彪、 竺飞翔、 李源平五人组成,其中王启超担任辅导小
组组长。
以上辅导小组成员均系民生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备有关法
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一定的股票上市辅导、
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备从事辅导工作的能力和
资格,且同时担任辅导工作的企业均未超过四家。
在本期辅导内, 苏俐榕由于工作调整不再担任辅导工作小组
成员,因此民生证券对辅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除上述情况外,
其他人员未发生变动。(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自 2024 年 7 月 9 日至本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采用多种方式开展了辅导工作,包括
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查阅并搜
集公司内控、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资料;
2、采用一对一的访谈或多人座谈等形式,直接进行沟通,
解答疑问;
3、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
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的形式予
以解决;
4、对辅导对象截至目前的业务发展情况、财务业绩情况及
规范运营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阶段的辅导工作中,民生证券辅导小组根据辅导协议、辅
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对辅导对象进行了全面辅导,具体如下:
1、辅导工作小组向公司介绍证监会及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
监管的最新政策要求,及时传递资本市场发行与审核动态的信息;
为规范公司运作, 持续督导公司履行新三板信息披露义务,督促
接受辅导人员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使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
2、辅导工作小组与公司核心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
发展和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就相关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规范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议事规则与运作;
3、协助并督导辅导对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
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提高公司财务核算水平及规范程
度;
4、了解辅导对象业务与技术情况,实时跟进公司的经营业
绩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如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参与了本期辅导工作,配合民生证券对辅导对象实施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经过前期的辅导工作,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
结构、财务管理体系和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能够较为规范地运
作,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尚需不断规范和完善。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通过本期辅导,辅导对象已初步具备成为上市公司应有的公
司治理结构、会计基础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 但与上市公司的标
准相比尚需不断规范和完善。同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情况,
与公司充分沟通、研究北交所上市的可行性。
辅导小组将协同会计师、律师对辅导对象公司治理及内控制
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对辅导对象的规范运作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
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辅导对象合法合规经营。辅导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
控制制度。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小组由王启超、张扬、李海彪、 竺飞翔、 李源
平组成,主要辅导工作安排如下: 持续完善财务、业务、法律层
面的尽职调查,加强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
持续跟踪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
务数据;推动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申报上市交易所,同时
及时向深圳证监局报告相关情况并进行必要的辅导变更。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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