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8
证券代码:874194 证券简称:泰凯英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修订稿)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 2025 年 7 月 28 日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以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并
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备案。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门为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
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和结构应当确保审计委员会能够独立有效地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验,具备有效的履职能力。
审计委员会应当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
提供公司有关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专业机构报告;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下
列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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