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2
公告编号:2025-096
证券代码:874194 证券简称:泰凯英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原则,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客观、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报出公司〈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
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审阅报告,该审阅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2025 年 1-6 月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5-096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报出公司〈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的议
案》。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志国、史新妍、王苑琢
2025 年 8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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