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5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194 证券简称:泰凯英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三路 6 号 2 号楼 901 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9 月 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王传铸
6.会议列席人员: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公司 2025年 1-6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
公告编号:2025-111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并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实际业务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志国先生、史新妍女士、王苑琢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5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评,编制了《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不存在明显薄弱环节和重大缺陷,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志国先生、史新妍女士、王苑琢女士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年度及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明细表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青岛泰凯英专用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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