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公告编号:2024-115
证券代码:874195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发行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调整情况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议案。
现根据公司实际发展及未来规划,公司拟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中涉及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地项目”“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 5,591.56 5,591.56
2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 5,557.90 5,557.90
3 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18.37 5,518.37
4 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 14,882.24 14,717.24
地项目
公告编号:2024-115
5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39,550.07 39,385.07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拟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陆续投入使用。若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少于以上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上述项目需求,超出部分将由公司投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或根据当时有关监管机构出台的最新监管政策规定使用。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已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则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先期投入资金。
(二)调整后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地项目”“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万元)
1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升级项目 5,591.56 5,591.56
2 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 5,557.90 5,557.90
3 电磁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518.37 1,127.30
4 新能源汽车高效电机用特种电磁线生产基 14,882.24 7,879.05
地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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