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1
公告编号:2024-121
证券代码:874195 证券简称:宏远股份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暨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沈阳昌盛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宏昌电磁线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授权期限内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融资暨担保,在授权额度内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押汇、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内保外贷、内存外贷、资管计划、信托等各类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将视公司及各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且金额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融资利率、种类、期限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5 年度对外融资借款额度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4-121
沈阳宏远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进进、陈奎、齐鲁光
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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