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09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74196 证券简称:汉通鑫宇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发布了《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经审核后发现,披露议案审议情况时议案标题、议案表决结果和回避表决情况存在缺失,公司现进行更正如下:
更正前相关内容如下:
二、议案审议情况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721,334.3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9,303,834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司适用),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4,981,651.7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公告编号:2024-031
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更正后相关内容如下: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细内容如下:
根据公司 2024 年 8 月 20 日披露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在纳入合
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78,721,334.38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9,303,834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存在回购股份的则以总股本减去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涉及股份回购的公司适用),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7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4,981,651.78 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4 年第8 号)执行。
2.议案表决结果:普通股同意股数 29,303,83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除上述更正外,其它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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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由此给投资者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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