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4196 证券简称:汉通鑫宇 主办券商:山西证券
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4 日下午 15: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4196 汉通鑫宇 2025 年 5 月 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太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全 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发布的《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和《山西汉通鑫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2024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并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三)审议《关于<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制度开展工作,并编制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关于<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根据 2024 年公司的经营情况,公司管理层编
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结 2024 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财务指标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
(五)审议《关于<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管理层以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面临的挑战和机遇,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宏观经济环境及 2025 年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目标,对公司 2025 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编制了《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向董事会汇报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六)审议《关于<2024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由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且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具体签约等事宜。
(八)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率,增加投资效益,在不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获得额外的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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