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30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74197 证券简称:德野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名称 性质 占股本 占股本 时间 方式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江 鹏 合计持 39,200,000 49.00% 40,000,000 50.00% 2024 大宗
程 有股份 年 12 交易
其中: 9,800,000 12.25% 10,000,000 12.50% 月 30
无限售 日
股份
29,400,000 36.75% 30,000,000 37.50%
有限售
股份
刘 正 合计持 14,600,000 18.25% 13,800,000 17.25% 2024 大宗
凯 有股份 年 12 交易
其中: 800,000 1% 0 0% 月 30
无限售 日
股份
13,800,000 17.25% 13,800,000 17.25%
公告编号:2024-068
有限售
股份
注:上述股东权益未包括因一致行动协议及表决权委托拥有的权益。公司股东江鹏程、刘正凯、赵东兵于 2020 年 12 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本次变动前后,三人仍合计控制公司 90.25%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内部发生的股份转让。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股东江鹏程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以 6.25 元/股的
价格受让刘正凯持有的公司 80 万股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鹏程直接持有 4,000 万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由 49.00%
增加至 50.00%;刘正凯直接持有公司 1,380 万股股票,持股比例由 18.25%下降至 17.25%。
另根据 2024 年 11 月 8 日江鹏程与刘正凯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书》及《表
决权委托协议》的有关约定,此次股份变动完成后,刘正凯同意将其暂时无法转让的 1,379 万股限售股股票的表决权委托给江鹏程行使直至限售股全部完成过户,故本次交易完成后,江鹏程可独自控制公司 67.24%的表决权,刘正凯可独自控制公司 0.01%的表决权。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股东江鹏程与刘正凯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及《表决权委托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持股情况拟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双方上述转让约定进行的后续交易。本次交易不涉及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
(三) 投资者基本情况
1、 自然人基本信息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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