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证券代码:874197 证券简称:德野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5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健全和规范公司董事会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河南德野专用车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效力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任职资格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但是,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年;
(五)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
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
尚未届满;
(七) 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 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董事会提请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该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五条 董事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合任职资格,及时向公司提供其是否符合任职资格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资格证明(如适用)。
持有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应当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核查,发现候选人不符合任职资格的,应当要求提名人撤销对该候选人的提名,提名人应当撤销。
公司董事应当遵守公司挂牌时签署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新任董事应当在股东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上述承诺书并报备。
第六条 候选人风险披露
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拟聘请该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并提示相关风险:
(一)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二)最近三年内受到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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