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公告编号:2025-012
证券代码:874200 证券简称:广泰真空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及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2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四、 《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公司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 《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
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会议材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述事项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七、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该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所叙述的情况,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一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适当,遵循了诚实信用的原则,真实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的基本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对于公司治理的相关规定,对规范公司经营活动、减少风险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公告编号:2025-012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巴德纯、姜艳红、李慧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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