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0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代码:874200 证券简称:广泰真空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5 年 3 月 7 日,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已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辽宁监管局(以下简
称 “辽宁证监局”)提交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 易所辅导备案材料。
(三) 完成辅导备案
辽宁证监局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受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四) 通过辅导验收
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辽证监函〔2025〕386 号),公司在中信
公告编号:2025-074
证券的辅导下,已通过辽宁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475.84 万元和 6,799.13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44.84%、31.96%,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目前挂牌尚不满 12 个月,公司须在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时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并获审议通过后方可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
《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辽证监函 〔2025〕386 号)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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