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8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10Z0102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沈阳广泰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110Z0102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 2025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关于落实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意见的
函》(以下简称“上市委意见落实函”)的要求,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我们”“容诚”或“申报会计师”),对上市委意见落实函中
提到的需要申报会计师说明或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做专项说
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招股说明书》中
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
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除特别注明外,以下金额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一、关于收入确认时点的准确性及依据的充分性。请发行人核实发货后超过 1 年未验收项目的情况,按项目列示发货时间、收货时间、调试时间、初验时间、现场服务时间等,梳理客户已完成调试或已实际投入使用但未及时确认收入的情形,说明按照时点法确认收入的依据是否充分。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审慎论证发行人收入确认政策的合理性,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发行人说明
1、请发行人核实发货后超过 1 年未验收项目的情况,按项目列示发货时间、
收货时间、调试时间、初验时间、现场服务时间等
(1)公司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主要包括真空设备类产品及相关配件等,其中真空设备类产品由于公司依据合同负有安装调试义务,因此该类产品均在最终调试合格并经过客户正式验收后,由客户出具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公司在获取验收文件时确认收入。配件等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于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无需客户验收。因此,下文对公司真空设备类产品进行具体分析:
1)真空设备类产品销售流程
报告期内,公司真空设备类产品包括真空烧结炉、真空熔炼炉等,主要下游应用领域为稀土永磁行业,并属于该应用领域核心生产设备,具有定制化程度高、复杂程度高等特点。公司通常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进行设计、生产、发货,发货至客户现场后,还需由公司安装人员前往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在最终客户认为产品合格后,由客户出具验收报告。
2)真空设备类产品发货至验收时间超过 1 年不属于异常情形
公司产品发货至验收所涉环节较多,且部分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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