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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16:08:43 股吧网页版
恒道科技:内部控制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
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增强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维护股东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政府监管
部门的监管要求。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层次上应当涵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在对象上应当覆盖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在流程上应当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避免内部控制出现空白和漏洞。

3.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兼顾全面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针对重要业务与事项、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为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能够为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公司全体员工应当自觉维护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地纠正和处理。

5.制衡性原则。公司的机构、岗位设置和权责分配应当科学合理并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确保不同部门、岗位之间权责分明并有利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履行内部控制监督检查职责的部门应当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任何人不得拥有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特殊权力。

6.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合理体现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特点、风险状况以及所处具体环境等方面的要求,并随着公司外部环境的变化、经营业务的调整、管理要求的提高等不断改进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前提下,合理权衡成本与效益的关系,争取以合理的成本实现更为有效的控制。

8.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坚持以风险控制、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第四条 职责

1.董事会:全面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2.总经理:全面落实和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督促公司各职能部门拟订、实施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相应业务流程,根据法定职权、《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的授权,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3.财务负责人:在董事长和总经理的领导下,主要负责与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密切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有效执行。

4.公司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拟订、完善和实施与部门业务有关的管理制度,规范相应的业务流程,加强对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协助审计人员完成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检查和评估。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五条 组织规划控制

1.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股东会等机构合法运作和科学决策。公司的组织结构自上而下依次为: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董事会是股东会的业务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总经理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逐步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培养良好的公司文化和内部控制文化,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履行职责的环境。

2.确保管理部门设置的科学性。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公司应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公司不断地完善设立控制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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