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30
公告编号:2025-079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差错更正,为确保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结合前期财务报表会计差错更正及有关情况,公司拟同步对《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正。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相关内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5 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关于更正〈公开转让说明书〉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部编制了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
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公告编号:2025-079
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财务报表审阅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的议
案》。
三、《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财务部编制了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最近三年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鉴证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情况的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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