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公告编号:2025-091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投资方解除对赌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原特殊投资条款的主要情况
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机构投资者台州华睿沣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华睿沣收”)、新昌头雁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头雁创投”)与王洪潮(公司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签订了《关于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以下简称《A 轮补充协议》),约定华睿沣收、头
雁创投享有股权赎回权,即如公司直至 202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未能实现合格
IPO,或出现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其他重大违约情形,华睿沣收、头雁创投有权要求实际控制人按约定价格购买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关于机构投资者股权赎回权的触发情形、赎回价格等该特殊投资条款的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之“第一节 基本情况”之“三、公司股权结构”之“(五)其他情况”。
二、特殊投资条款的解除情况
2025 年 5 月 27 日,华睿沣收、头雁创投与王洪潮等主体签订了《关于浙江
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自公司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材料前一日起,自动终止《A 轮补充协议》全部条款,且华睿沣收、头雁创投享有的股权赎回权及其他任何投资方特别权利自始无效,不因任何协议和安排恢复效力。
鉴于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本次发行上市的
公告编号:2025-091
申报材料,根据《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前述《A 轮补充协议》自 2025 年 6 月
9 日起自动终止,所涉及的实际控制人附条件回购华睿沣收、头雁创投所持公司股权的特殊投资条款已彻底解除,华睿沣收、头雁创投享有的股权赎回权及其他任何投资方特别权利自始无效,不因任何协议和安排恢复效力。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解除原特殊投资条款相关补充协议的签署无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特殊投资条款的终止不会导致公司存在控制权稳定性相关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各方确认针对特殊投资条款的解除事项不存在任何现实或潜在的纠纷或争议。
五、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相关主体签订的、正在履行的存在特殊投资条款的协议为公司、王洪潮与杭州元璟中小企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睿沣收、头雁创投等主体于 2024 年 7 月签订的《关于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其中现行有效的全部特殊投资条款情况如下:
序号 特殊投资条款内容 主要义务主体
3.9 投资方有权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 实际控制人(王
同一控制下体系内的其它基金,本协议的所有权利义务保 洪潮)、公司其
1 持不变,均由受让股东承继,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股东应投有
他股东(俞应
效赞成票并签署相关决议等文件保证股权转让的实现。 海、绍兴市厚富
3.10 投资方有权(但无义务)向实际控制人推荐的第三方 企业管理咨询合
出售投资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权,综合考虑届时公司 伙企业(有限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