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3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9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企业会
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鉴证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
证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9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有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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