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恒道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3


公告编号:2025-119

证券代码:874202 证券简称:恒道科技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19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内控审计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符合《企业会
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5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公司本次非经常性损益情况鉴证工作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
证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了《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9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有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的议案》。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