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5
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第三章 股份 ...... 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7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0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4
第五节 股东会通知 ...... 15
第六节 股东会提案 ...... 16
第七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七节 股东会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3
第一节 董事 ...... 23
第二节 董事会 ...... 27
第三节 独立董事 ...... 31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3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变更办法 ......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和利润分配 ...... 39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3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 43
第一节 通知 ...... 43
第二节 公告 ...... 44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 44
第一节 信息披露 ...... 44
第二节 投资者关系管理 ...... 45
第十二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 46
第一节 合并或分立 ......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7
第十三章 章程的修改 ...... 49
第十四章 附则 ...... 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由浙江恒道科技有限公司
以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62156334371X7。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
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浙江恒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Hengdao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昌锋工业园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24.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
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建立基层党组织及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不断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为公司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将党务工作及活动经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