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0
证券代码:874206 证券简称:硕华生命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 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条 公司在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 信 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
用代码号为:91330500796463077G。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号 为 :
91330500796463077G。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三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 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
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通过
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其 董事会秘书以及经公司董事会聘任的
他高级管理人员。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 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财务资助,符合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
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 会 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
资本: 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