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874210 证券简称:康刻尔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暨修
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11 日披露于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关于拟取消独立董事相关工作制度暨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康刻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组织
和行为, 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会能够
依法行使职权和依法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重庆康刻
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 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
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
尽责, 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法人、自
然人或其他组织。股东依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在股东大会上行
使表决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依法行使以下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审议本规则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十三)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十六)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 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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