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4212 证券简称:晨宝复材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广东晨宝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资产、经营情况,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全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符合公司 2025 年发展目标与规划,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2025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工作中坚持审计独立性准则,客观、公正,确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编号:2025-008
我们同意《关于确定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待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依据了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目标而制定,有利于促进公司提升管理和经营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待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预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预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有利于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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