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74213 证券简称:红壹佰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以及《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设计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并报出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公司法人治理、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
公告编号:2024-034
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合理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并按照正常的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是合理且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等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为公司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项
公告编号:2024-034
鉴证等服务,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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