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红壹佰
NEEQ: 874213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Red 100 Lighting Co., Ltd
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林利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利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渝平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本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之“五、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本报告不存在未按要求进行披露的事项。
目 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18
第五节 公司治理 ......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26
附件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107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如
有)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
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 33 号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红壹佰、公司 指 红壹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红壹佰有限 指 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曾用名苏州红壹
佰照明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指 林利民先生
实际控制人 指 林利民、林子豪父子
烟台红壹佰 指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烟台优亮 指 烟台优亮照明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苏州优亮 指 优亮(苏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
司,曾用名优亮照明(苏州)有限公司
红又红 指 苏州红又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
员工持股平台,曾用名苏州红又红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烟台豪立 指 烟台豪立电子有限公司
格林格林 指 苏州格林格林照明有限公司
股东会 指 公司前身有限公司阶段的股东会
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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