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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05 18:01:40 股吧网页版
锐牛股份: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5


公告编号:2025-077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 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
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2025 年 5 月 15 日,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锐牛股份有 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 议”)。
(二)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2025 年 6 月 3 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
(以下简称“江苏监管局”)提交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辅导备案 材料,辅导机构为光大证券。

公告编号:2025-077

二、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 2 年财务数据,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
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455.01 万元、5,558.68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11.91%、22.83%,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辅导监管系统截图》。

公告编号:2025-077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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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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