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以
(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
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股票挂牌审核业务规则适用
指引第 1 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有关规定由原无锡市中惠橡胶科技有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 司。
发起方式设立。 公司以原无锡市中惠橡胶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无锡
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20206788370735T。
第七条 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总经理辞
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规范公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 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 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 束力的文件。
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 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高级管理人员。 员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提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创新提升
升客户价值;科技智造卓越品质;诚 客户价值;科技智造卓越品质;诚信经
信经营行稳致远。 营行稳致远。
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 围:许可项目: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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