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4217 证券简称:锐牛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调整情况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交所坚决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全力推进市场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和未来规划,公司拟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方案中对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内容具体如下:
调整前: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扩大生产规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
号
1 年产 2,500 万米农业机械用高 安徽中良智能传 17,904.33 17,904.33
公告编号:2025-111
性能传动带项目 动科技有限公司
2 带传动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4,014.83 4,014.83
合计 - 21,919.16 21,919.16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拟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则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本次募投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先期进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认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可行性。
调整后:
锐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并扩大生产规模,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入
号
1 年产 2,500 万米农业机械用 17,904.33 17,904.33
高性能传动带项目
安徽中良智能
2 带传动系统研发中心项目 传动科技有限 4,014.83 4,014.83
公司
3 智能仓储建设项目 2,200.00 2,200.00
合计 - 24,119.16 24,119.16
本次发行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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