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3
公告编号:2026-047
证券代码:874222 证券简称:欣战江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中介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公司拟聘请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聘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审计机构。
二.审核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2 日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
介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航、巢文洪、朱丽萍对《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介机构的议案》认真审阅,认为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47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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