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874222 证券简称:欣战江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所有条款中“股东大会” 所有条款中“股东会”
删除部分条款中“监事会”“监事” -
部分条款中“监事会” 部分条款中“审计委员会”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董的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登记。董事长系 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 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 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八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加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
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在三年内
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
十的股份。但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
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依照前款规定决定发行股
份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已发行股份数发
生变化的,对本章程该项记载事项的修
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并; (二)与 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 司合并;
权激励; (三)将 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四)股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司合 或者股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 (四)股 东因对股东会作出的公
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购其股份的;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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