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6
公告编号:2025-148
证券代码:874222 证券简称:欣战江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全面检查,编制的《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
公告编号:2025-14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 1-6 月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丽萍、周航、巢文洪
2025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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