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4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并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 1.与主要客户合作稳定性及业绩下滑风险
根据申请文件、问询回复及公开信息:(1)2025 年 1-6
月,发行人营业收入 16,461.65 万元,同比下滑 4.44%。(2)发行人下游主要为汽车内饰、户外用品及鞋服用品行业,报告期各期,前二十大生产商客户收入占比 70%左右,发行人占主要客户的供货份额主要集中于 5%-10%。(3)发行人客户中,常州国兴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国兴)成立不久即与发行人合作,且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注册地址与发行人相近;常州博朗凯德织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博朗)注册资本为 8 万元,2025 年已注销。
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主要客户销售额变动情况与下游行业景气度、客户经营业绩变动趋势是否一致,及客观依据。(2)说明发行人占主要客户供货份额的计算口径,相关供货份额是否与发行人相关领域细分产品的市场占有率相匹配;说明报告期内部分主要客户销售额变动较大的具体原因,结合最近一期销售额同比变动情况及影响因素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被竞争对手取代或抢占市场份额的情况。(3)区分下游主要应用领域说明发行人所处产业链的位置,与直接客户、终端客户(或品牌商,下同)的合作方式、合作历史,进入终端客户供应链是否需要认证或者其他协议安排,是否存在由终端客户指定直接客户与发行人合作的情形;结合各应用领域供应链条的稳定性及主要影响因素、长期合作协议签订情况、在手订单情况,说明发行人与下游客户合作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4)说明常州
国兴注册地址与发行人相近且主要销售发行人产品的原因,实质是否为发行人外设的销售公司;说明常州博朗注销的原因,发行人其他主要客户是否存在注册资本或实缴资本较低、员工人数较少、已注销、成立时间短等情况;结合客户经营规模、合作的下游客户情况等,说明发行人与前述客户交易的合理性,前述客户主要股东、经营人员等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往来。(5)说明GLOBAL SOURCINGASSOCIATES.IN期后收入和毛利率的变动情况,结合境外收入同比变动情况等,说明发行人对北美等境外市场开拓是否符合预期,以及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6)进一步说明 2025 年 1-6 月营业收入同比下滑的具体原因,结合发行人报告期及期后新增订单规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贸易政策对主要客户采购需求的具体影响、全年业绩情况等,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业绩下滑风险,并视情况完善相关风险揭示。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并:(1)说明对境内外客户函证、走访、细节测试等核查程序的样本选取标准,回函不符或未回函金额较大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异常;说明境外客户回函较低的原因及相关替代测试的有效性;结合前述问题说明相关核查程序能否支撑发行人收入确认真实、准确性的结论。(2)结合对不同应用领域供应链条的核查范围、方式和依据等,对发行人终端客户的销售真实性发表明确意见。(3)就发行人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是否存在期后业绩下滑风险发表明确意
见。
问题 2.进一步论证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合
理性
根据申请文件、问询回复及公开信息:(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5.35%、31.84%和 31.31%和34.52%,高于可比公司。(2)报告期内,发行人在建工程逐步转固,各期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分别为 515.79 万元、1,268.29 万元、1,694.82 万元和 1,006.25 万元。(3)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委托加工金额分别为 3,259.14 万元、1,092.29万元、1,006.70 万元和 201.72 万元。发行人相关产品单位成本总体高于委外加工单位成本。(4)报告期内新增主要供应商绍兴边界化纤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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