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公告编号:2026-010
证券代码:874222 证券简称:欣战江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原则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的议案》
经审阅董事会上述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因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决定终止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事项。该决策是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后的结果,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本次终止上市申请事项已履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上市不会对现有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发展战略,合理规划融资计划,保障业务稳健发展。
公告编号:2026-010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欣战江纤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丽萍、周航、巢文洪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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