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公告编号:2025-026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报告内容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5-026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及发展需要,从公司实际经营角度出发,决定 2024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质,拥有丰富的专业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关资质,经验丰富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预计的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守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涛、崔瓶、王敏
2025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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