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12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任命康凌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职期限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 2025 年 10
月 12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
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管理分工,公司董事会聘任康凌云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康凌云,男,198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2008.7-2010.4 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任技术员;2010.5-2014.4在四川同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任工程师;2014.5-2017.6 在四川杰瑞恒日天然气工程有限公司任工程师;2017.7-2019.4 在成都瑞奇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主任工程师;2019.4-2025.2 在四川岚强石油天然气工程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任副总工程师兼职主任;2025.2 至今在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工程师。
公告编号:2025-045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聘任总工程师,符合公司治理及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聘任总工程师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时被聘任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罚,且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备查文件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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