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7
公告编号:2025-127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选举周英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周英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任命周英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自 2025 年 11 月 26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占公司股本
的 0.02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在董事会成员中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周英华女士,198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经贸委科员;2013 年 10 月至 2018
年 3 月,任克拉玛依市尤龙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助理;2016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
任新疆尤龙燃气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3 月至今,任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部部长;2019 年 2 月至 2025 年 11 月,任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2020 年 4 月至今,任沙雅县瑞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
任沙雅县雅龙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5-127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要求,有利于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及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周英华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周英华女士具备《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周英华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周英华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四、备查文件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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