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公告编号:2026-025
证券代码:874225 证券简称:凯龙洁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新疆凯龙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完全独立、认真、审慎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和审核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所审议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25 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上述议案中 2025 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经营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战略,在保证公司正
公告编号:2026-025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制定的,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补充经营的流动资金。公司 2025 年度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有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四、《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预计公司 2026 年度内将会产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遵循了公平、自愿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五、《关于 2026 年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融资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及子公司 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授信形式为银行综合授信、银行贷款、委托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债务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我们认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更好的管理公司资金运作,保证公司健康平稳的运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六、《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6-025
经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我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上述议案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七、《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编制了 2023、2024、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鉴证并出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有助于还原公司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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