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874226 证券简称:博韬合纤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可行性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050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政策的相关要求,有利于顺利推进公司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该等安排符合市场惯例,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广大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北京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该稳定股价的措施和实施方式可操作性高,为履行稳定股价承诺的约束措施针对性强,该稳定股价的预案可以有效维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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