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3
证券代码:874226 证券简称:博韬合纤 主办券商:天风证券
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2 日
2.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5 月 20 日 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徐晓洪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同意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发行股票的数量:在不考虑行使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536.5736 万股。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情况择机确定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如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30.4860万股。本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25%,最终发行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市场情况确定。
4.定价方式: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价格:公司将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询价结果、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等因素协商确定。
6.发行对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用于“年产 2 万吨丙纶短纤及1.8 万吨涤纶纤维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用途。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由股票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9.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
10.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上市的决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若公司已于上述有效期内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则该等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上市实施完成之日。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11.其他事项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发行新股方式,不包括现有股东转让股份。
(2)承销方式:主承销商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3)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4)发行与上市时间: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决定后,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 12 个月内发行股票;公司取得北京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后,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上市时间。
(5)本次发行的上市地点:北京证券交易所。
(6)最终发行上市方案: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以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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