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15 21:20:22 股吧网页版
博韬合纤:关于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15

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并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的湖北博韬合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文件提出第二轮问询意见。

请发行人与保荐机构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
予以落实,通过审核系统上传问询意见回复文件全套电子版(含签字盖章扫描页)。若涉及对招股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说明。如不能按期回复的,请及时通过审核系统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

经签字或签章的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提交电子版材料之前,请审慎、严肃地检查报送材料,避免全套材料的错误、疏漏、不实。

本所收到回复文件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出审核问询意见。如发现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开展工作,本所将对其行为纳入执业质量评价,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问题 1.收入增长合理性及核查充分性

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1)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境外销售收入分别为 16,732.23 万元、25,310.46 万元、31,427.20 万元和 15,232.95 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6.59%、34.59%、38.57%、35.61%。(2)2025年 1-6 月孟加拉国丙纶短纤进口数量同比变动-38.21%,发行
人与孟加拉国客户 Debonair Padding And Quilting Solution
Ltd 自 2024 年开始合作,2024 年、2025 年 1-6 月发行人对
其销售金额分别为 1,987.22 万元、2,334.16 万元。

(1)收入增长合理性。请发行人:①结合报告期内国际经贸环境、防洪基础设施等投资建设、客户经营等变化情况进一步说明对孟加拉国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合理性,向Confidence Infrastructure Ltd.销售价格与发行人销售均价变动趋势差异原因,期后与孟加拉国客户合作是否稳定,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揭示。②说明发行人向美国客户销售金额与美国丙纶短纤进口数量变动趋势差异原因,向美国贸易商Stein fibers. ltd 销量变动合理性,是否实现终端销售。结合发行人美国市场原材料采购来源及生产成本变动情况、可比产品美国市场售价、发行人向其他美国客户销售情况,进一步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 Stein fibers. ltd 销售价格及毛利率波动的原因。③说明与主要客户建立合作具体年份及具体开拓方式,主要客户市场地位信息来源、可靠性及下游客户情况,报告期对意大利 Italfeltro S.P.A.、印度 Venus Interlinings
Private Limited、福建顺恒新材、安徽柏昂新材销售收入增长的原因。④按照内外销分类说明发行人产品不同应用领域收入、占比变动情况及原因,结合客户所在地汽车内饰需求及土工布相关基建情况、客户具体经营业绩及发行人供货份额等变动情况,具体说明向境内外主要客户(境外客户按所在地进一步分类)销售单价及销量变动原因。分别说明报告期各期内外销销售均价、销量变动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5 年1-6 月境内销售收入同比增长原因及合理性。

(2)收入确认准确性。请发行人:①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是否存在收入确认单据瑕疵情形,如缺少客户签字或签收日期等关键要素、不同客户签收人相同等,说明具体情形及对应客户、金额、占比、形成原因,相关收入确认依据及有效性。说明是否存在订单下单日期与出库、签收或报关、提单日期间隔明显异常情形及合理性。②结合报告期各期存货变动与生产活动的匹配性、经营性应收项目增长与收入匹配性、票据贴现金额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差异原因。③结合发行人客户信用管理体系说明向各主要客户信用政策变更的具体原因。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1)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核查方法、范围、依据及结论。(2)按境内外客户分类说明收入及应收账款发函金额、回函金额、回函一致金额、不符金额、比例、原因及调整过程。说明报告期各期客户未回函原因,对未回函客户执行替代性测试程序的比例、具体程序、获取证据及充分有效性。(3)说明电
子邮件回函金额、占比、主要客户,对境内外函证的控制程序,回函人员身份核实方式,发函、回函地址与客户工商地址是否一致及核实方式。(4)按境内外客户分类说明报告期内对客户的具体访谈方式(实地走访、视频访谈等)、地点、时间、金额及比例、访谈具体内容,访谈对象职务、权限及身份确认方式,是否了解客户相关采购情况。说明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客户销售金额与访谈记录中客户所述采购金额是否存在明显差异及原因。(5)说明访谈记录、函证等是否存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