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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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银河电力”或“公
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
规定(2024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以及《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A 股)
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 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由杨华川、蒋迪、边洪滨、孟庆浩、谭绮琪、缪
旖璇、梁泽鹏、陈家晖组成,其中杨华川担任组长。
截至本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签署日, 前述辅导人员均为广发证券正式员工,均
已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拥有从
事投资银行业务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且均不存在同时参与四家以
上企业的辅导工作的情形。
参与辅导的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 “律师”),
担任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 “会计师”) ,辅导期内,辅导机构未发生变更。2
( 二) 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辅导期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内控及经营合法
合规情况, 主要通过现场尽职调查、访谈、召开中介机构协调会等多种方式开展
IPO 辅导及监督整改工作。
(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广发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根据辅导计划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
各项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的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1、 辅导工作小组持续对辅导对象进行证券市场法律法规的培训,向辅导对
象全面讲解信息披露规范和履行承诺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及时传达最新监管审核
动态,强化相关人员对我国资本市场和监管政策的了解。
2、 辅导工作小组对辅导对象持续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及辅导规范工作,收集
整理历史沿革、业务与技术、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治理、 组织结构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督促辅导对象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规范。
3、 辅导工作小组会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完成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已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获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
( 四) 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会计师和律师相关人员积极配合辅导工作小组工作,勤勉尽责,
及时解答公司咨询的相关问题, 达到了预期的辅导目的和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辅导工作小组就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等问题与辅导对象进行了充分
讨论,并督促辅导对象持续规范优化,相关工作进展达到了预期的效果。3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公司国际业务拓展风险
公司的国际业务深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尤其是公司销售目的地国家或地区
的宏观经济状况、政府的财政支出规划、外汇的存量以及货币的汇率波动、地缘
政治等,均可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影响。 辅导工作小组将持续关注公司境外客
户所在国家和地区的宏观政治和经济情况,同时关注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国内
智能电表采购单位的业务拓展情况。
2、持续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资本市场动态及政策法规变动,辅导工作小组将连同会计师、律师通过
现场培训、核心法规专项解答等方式,督促辅导对象深入学习相关知识。
三、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小组由杨华川、蒋迪、边洪滨、孟庆浩、谭绮琪、缪旖
璇、梁泽鹏、陈家晖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将在后续辅导期间严格履行职责,按照
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有序开展对辅导对象的辅导工作,持续通过现场培训、沟通
答疑等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证券基本法律、行政法规、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等方面的培训,持续关注和督促改善辅导对象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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