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7
公告编号:2025-064
证券代码:874228 证券简称:银河电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经审查朱剑平先生的个人履历等材料,我们认为:朱剑平先生具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形,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朱剑平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现任三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告编号:2025-064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晓刚、张建军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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