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公告编号:2025-071
证券代码:874228 证券简称:银河电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补选职工董事朱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是为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常运行,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本次董事会补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朱剑平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二、《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71
经审阅,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增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拟将与全资子公司珠海银河智能电网有限公司的
5,000万元债权,转作对其的投资,是公司基于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
子公司的发展。债转股方式增资不改变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珠海电网的股权比例仍为100%,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议案。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晓刚、张建军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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