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证券代码:874228 证券简称:银河电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普通股同意股数78,965,417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近日,上述变更事项已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公司登记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697142219Q。
第三条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名称、住所
公司注册登记的中文名称: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登记的英文名称:Inhemeter Co.,Ltd.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
区高新南区软件基地 1 栋 A 座 8、9 楼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05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及行业行为规范,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现行适用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规范运作、依法经营,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立足公司持续、长远发展;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筹集和利用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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