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2
证券代码:874228 证券简称:银河电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和了解公司本次聘任的副经理的个人履历和相关材料等,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副经理主要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本次聘任副经理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聘任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公告编号:2026-002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宋晓刚、张建军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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