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6
公告编号:2026-003
证券代码:874228 证券简称:银河电力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姚丽娟女士为公司副经理,任职期限至第五届董事会任职届满之日止,自 2025年12月31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009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聘任姚丽娟女士为公司副经理,同时其原财务总监职务不变。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姚丽娟女士,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安防智能(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中国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无锡万家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珠海银河智能电网有限公司董事,江西银河表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慧联软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银河电力集团成都有限公司监事。
公告编号:2026-00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命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有利于加强公司管理,满足公司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聘任副经理主要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董事会本次聘任副经理的提名、聘任、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聘任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挂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未发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保证在任职期间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姚丽娟女士担任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四、备查文件
1.《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银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