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公告编号:2025-008
证券代码:874229 证券简称:正济药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冻结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股份冻结概述
(一) 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刘明达持有公司股份 11,860,300 股被冻结,占公司总
股本 14.83%。在本次冻结的股份中,8,895,225 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2,965,075 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不是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
冻结期限为 2025 年 3 月 18 日-2028 年 3 月 17 日。
(二) 本次股份冻结的原因
因涉及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公司股东刘明达持有公司的股份共11,860,300 股被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依据(2025)皖 1102 财保 27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民事裁定书》列示的冻结股份为 11,862,100 股系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所得,与刘明达实际持股数11,860,300 股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相关部门已在淮安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冻结登记,未在中国结算办理冻结登记,且公司未收到司法冻结通知文件。
公告编号:2025-008
(三) 股份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包括本次冻结股份在内,如果全部被限制权利的股份被行权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冻结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股份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股东姓名(名称):刘明达
是否为控股股东:否
公司任职:董事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1,860,300、14.83%
限售股份数及占比:8,895,225、11.12%
累计被限制权利的股份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1,860,300、14.83%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执行通知文书(2025)皖 1102 财保 27 号司法协助信息》。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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