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1
公告编号:2025-048
证券代码:874229 证券简称:正济药业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涉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关于选举徐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由 2024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徐俊先生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我们认为徐俊具有担任上述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选举徐俊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二、《关于聘任徐俊为公司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徐俊具有担任上述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徐俊为公司总裁的议案》的内容。
三、《关于聘任李峰、GE MIN(葛敏)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48
我们认为李峰、GE MIN(葛敏)具有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李峰、GE MIN(葛敏)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的内容。
四、《关于聘任房立用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房立用具有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聘任房立用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内容。
五、《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专门委员会各委员具有担任相关职务的资格,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的议案》的内容。
江苏正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金文龙、李建新、张拥军
2025 年 5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