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0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74230 证券简称:洁能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大连洁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连洁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 号——独立董事》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报告,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资产抵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公告编号:2025-045
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四、《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次取消监事会并对应公司章程的修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修订并新增《公司章程》与规范股东权益保护条款,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增职工代表董事的规定;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等,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经营及中小投资者无负面影响。
独立董事:王德忠、李廷举、杨英锦
大连洁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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