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公告编号:2026-011
证券代码:874230 证券简称:洁能股份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大连洁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大连洁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等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本年度为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经验及从业人员,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较好。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关资质,经验丰富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具备为公司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能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相关审计准则要求,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报告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及变动情况、收入成本费用构成等财务状况。
三、《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6-011
经审阅报告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其内容符合公司 2026 年业务发展规划。
四、《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报告及摘要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
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经验及从业人员,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较好。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备相关资质,经验丰富且诚信记录良好,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六、《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为公
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七、《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议案审阅内容,我们认为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基于以往年度日常
性关联交易进行,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内容和金额均在合理范围内,公司已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我们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允,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及资
产抵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议案内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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